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涉外税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鲁地税一字[1997]第13号颁布时间:1997-04-08
1997年4月8日 鲁地税一字[1997]第1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青岛不发):
《全省地税系统涉外税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已经全省地税系统涉外税收工
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地税系统涉外税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全省地税系统涉外税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提高我省涉外税收工作水平,贯彻好各项涉外税收政策,确保完成税收收
入任务,充分调动各级地税部门的积极性,省局决定自1997年度起,对涉外
税收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省各市、地区地方税务局(青岛市除外)。
二、考评内容
(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1.对于各项税收政策能否及时贯彻执行,政策执行是否准确;
2.对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处理是否及时、正确;
3.对于营业税超税负返还是否能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审核有关资料是
否认真、正确,上报有关资料是否按规定时限,是否达到规定数量和质量,是否
真实无误。
(二)征管情况
1.税务登记的办理是否及时,有没有漏管户,办证率达到多少,是否按规
定及时办理登记、注销、变更等手续,联合年检工作开展得如何。
2.征管资料是否齐全,数字是否真实。
3.发票管理是否按有关办法、规定办理,真正起到以票治税的作用。
(三)稽查情况
1.日常检查工作开展得如何,检查面达到多少。
2.对于专项检查和大要案检查,是否能查清实情,为解决问题提供可靠资
料。
(四)资料报送情况
对于省局布置的资料普查,以及各种报表、调查、检查、总结、报告等报送
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保质保量,符合要求。
(五)收入任务完成情况
是否能完成税收收人任务(按总税收收入增长计划考评),税款入库是否均
衡(个人所得税单独考核)。
(六)宣传培训工作
1.税法宣传的面有多宽,是否能经常坚持,效果如何。
2.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培训工作开展得如何?对税务干部的培训面达到
多少。
3.信息交流工作是否按省局制定下发的信息工作的通知开展,上报信息多
少,被采用多少。
(七)省局布置的其他工作是否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考评方法
(一)考评采取分级负责,分级考评的办法,省局考评市地局,市地局考评
县(市、区)局。
(二)省局对市地的考评采取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各市地应
于年度结束后二十日内向省局写出工作总结,省局各有关处室将根据考评结果,
评出一、二等奖,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工作开展不好的将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