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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3]10号颁布时间:2003-01-15

     2003年1月15日 赣地税发[2003]10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 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转发给你们,省委、省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发[2002]13号) 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 实施意见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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