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下划有关费用税前扣除通知
闽国税函[2004]197号颁布时间:2004-04-28
2004年4月28日 闽国税函[2004]197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下划2003年度管理费说明的函》(平保产闽分发[2004]
14号)。鉴于该公司2003年度部分费用项目实行由分公司本部统一结算付款,
原始凭证集中本部管理,以报单形式下划相应费用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
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下划的有关费用按
附表列单位、数额于2003年度税前据实扣除。
附件:2003年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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