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3]273号颁布时间:2003-06-20

     2003年6月20日 闽国税函[2003]273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并补充通知如下:    《通知》中“外国投资者实际出资比例”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 的出资比例。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