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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海铁路局福州分局多经分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榕国税函[2002]146号颁布时间:2002-04-22

     2002年4月22日 榕国税函[2002]146号   近接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来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上海铁路局经济开发总 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所一 [2002]42号),同意上海铁路局福州分局多经分处2001年度向总机构上 海铁路局上交管理费105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 进行纳税调整,希知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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