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3]134号颁布时间:2003-11-28

     2003年11月28日 浙地税发[2003]134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 局、外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 [2003]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 时向省局报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