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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税函[2009]176号颁布时间:2009-06-01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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