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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8]164号颁布时间:2008-04-18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常熟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国税函〔2007〕990号),省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周苏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敬群(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徐火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陆丰泉(办公室副主任) 
      蔡德田(监察室主任) 
      陈 林(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爱球(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徐志云(流转税管理处处长) 
      郑明珠(所得税管理处处长) 
      程明红(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 
      周玉海(计划统计处副处长) 
      蒋 健(财务管理处处长) 
      朱建国(人事处副处长) 
      黄益冲(教育处处长) 
      黄经东(巡视办公室主任) 
      陈洪锦(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刘晓东(稽查局局长) 
      张 备(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孙晨曦(信息中心主任) 
      李应志(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 
      陈锡平(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冯一江(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报告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3.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组成 
  主 任:陆丰泉 
  副主任:叶景伟(办公室副主任) 
      殷洪君(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朱明辉(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魏 钢(办公室副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 惟(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李秀珍(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李明蔚(征收管理处主任科员) 
     奚 斐(流转税管理处主任科员) 
      林晓岚(所得税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宋 雁(国际税收管理处主任科员) 
      毛 健(计划统计处主任科员) 
      孔令勤(财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李 萍(人事处主任科员) 
      徐 军(教育处主任科员) 
      陈欣荣(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吴英红(巡视办公室副调研员) 
      鲍卫宁(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唐如良(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张 冰(信息中心主任科员) 
      曹金涛(税收科学研究所副主任科员) 
      江瑞芳(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科员) 
      侯绍华(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主任科员) 
      钱 蔚(稽查局副主任科员) 
  (二)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写省国税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省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省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4.负责与各市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求; 
  5.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和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 
  6.省局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省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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