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6]202号颁布时间:2006-11-06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16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