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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6]259号颁布时间:2006-12-26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2006年第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充分利用在办税大厅张贴等有效方式,并通过各种传媒,将相关政策向纳税人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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