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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6]323号颁布时间:2006-09-15


各省辖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35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对发票保证金的清理检查工作,并于12月30日之前向省局进行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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