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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统一更换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5]20号颁布时间:2005-02-04

     2005年2月4日 苏地税发[2005]20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发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由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 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新版 (2005版)普通发票票样,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发票换版。现将有关问题通 知如下   一、换版的时间和范围   自2005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由地方税务机关管理的普通发票均实 施统一换版。   二、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新版发票采用新的发票编码规则印制,并采用程序防伪和物理防伪相结合 的方式。刮奖发票和带有抵扣联的普通发票必须采用数字印刷方式印制。   (二)根据旧编码规则印制的旧版发票延用到2005年3月31日,届时所有 旧版发票一律停用、作废,并全部销毁。根据新编码规则印制的旧版发票,本年度内 用完为止。   (三)税控装置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启动前,手填式发票的开具限额最高可至万元。 机打式发票的规格也可根据目前在用税控装置的打印规格要求印制,其开票方式是由 税控系统完成打印还是简单打印,由各省辖市级地税局确定。   (四)为适应新版发票管理,实现发票领、用、存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省局将 对现有征管信息系统及发票管理模块进行修改完善,提供与税控开票软件的数据接口 标准,为实施税控管理创造条件。   (五)要充分发挥《发票领购簿》的作用,加强对发票领、用、存等环节的监督 管理。《发票领购簿》由各省辖市级地方税务局按照苏地税发[2004]235号 文件中总局确定的尺寸规格,参照其样式,设计并统一印制。其封面、封底采用 128克铜版纸,封面中央套印金色税徽。如果是自开票纳税人,地税机关还应在 “征收部门(公章)”的左侧加盖“自开票纳税人”确认专用章。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票换版工作涉及面广、政策强,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地税 机关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好新版发票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 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利用换版之机, 对发票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清理。   (二)加强宣传。各级地税机关应及时做好启用新版发票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广 大群众和用票单位都能及时了解新版普通发票的基本特征以及发票管理的各项规定, 提高依法使用发票的自觉性。   (三)加强发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方便快捷的优势,通过完 善12366语音和网络查询系统推进发票的程序防伪。要建立和完善发票综合管理 信息系统,加强对发票信息的集中处理和有效利用,进一步优化程序、提高效率、不 断提高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水平。 附件:江苏省地方税务系统普通发票样本(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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