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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宁财税[2004]242号颁布时间:2004-04-08

     2004年4月8日 宁财税[2004]242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国税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局,市地税局各分局(局)、县 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苏财税[2004] 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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