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宁国税函[2003]169号颁布时间:2003-11-03

     2003年11月3日 宁国税函[2003]169号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3]3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