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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1]132号颁布时间:2001-11-08

     2001年11月8日 苏地税发[2001]132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1]7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 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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