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苏财税[1998]25号颁布时间:1998-04-28
上一篇: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下一篇: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