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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7]29号颁布时间:2007-07-23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9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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