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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法[2007]27号颁布时间:2007-04-20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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