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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租赁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6]2号颁布时间:2006-01-11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租赁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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