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5]16号颁布时间:2005-03-24

     2005年3月24日 沪国税进[2005]16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5]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