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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稽[2005]3号颁布时间:2005-01-17

     2005年1月17日 沪国税稽[2005]3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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