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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4]31号颁布时间:2004-04-13

     2004年4月13日 沪国税流[2004]31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 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4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 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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