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市局《关于明确2001年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浦政[2001]41号颁布时间:2001-07-04
2001年7月4日 沪税浦政[2001]41号
新区税务稽查大队、保税区税务区局:
现将上海市地税局《关于明确2001年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人员个人所得
税实行查账征收单位的通知》(沪税所二[2001]2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新
区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1)凡外建企业在浦东(外高桥保税区除外)承接工程项目(市重大市政工程
除外),应由新区税务稽查大队负责征收其个人所得税;凡外建企业在浦东外高桥保
税区承接工程项目(市重大市政工程除外),应由外高桥保税区税务分局征收其个人
所得税。
(2)对沪税所二[2001]20号文列举名单的企业在新区总(分)包工程
项目,应按照文件所规定期限对其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对沪税所二[2001]
20号文未列举名单的外建企业在新区总(分)包工程项目,应按市局沪税政二
(1996)14号文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带征。
(3)凡在浦东新区总(分)包工程项目并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外建企业,
在今年7月底前应全部建立源泉扣缴制度,发放代扣代缴证书,并要求其按月申报个
人所得税。各单位要加强对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外建企业的扣缴辅导与税收检查,以
规范其扣缴和申报。请大队、保税区税务分局在8月15日前,将查账征收个人所得
税的外建企业的有关情况,包括项目、代扣代缴证书发放等,汇总上报区局税政处。
(4)对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外建企业,如其员工因个人购房需开具个人
税单(情况表),应按区局浦税政代[2001]1号《代电通知》、浦税政
[2001]33号文规定进行操作,并将有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信息在规定期限内传
送至区局信息中心。对实行个人所得税带征的外建企业,不得开具个人税单(情况
表);对查补的税单应加盖“查补”字样的图章,并不得分解开具情况表。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1年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人员个人所
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单位的通知
2001年6月14日 沪税所二[2001]20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督促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
健全财务制度,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促进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和纳税
人自行申报纳税,根据市局沪税二便(1997)3号《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同
意对下列115家单位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实行期为2001年7月1日至2
002年6月30日,请遵照执行。
附件2:2001年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单位名
单
(实行期为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沪),江苏苏州第二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沪),常州
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沪),扬州市建筑工程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沪),南通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南通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武进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沪),江苏省泰兴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上海分公司,江都
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沪),建湖县建筑工程总公司(沪),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沪)(原常熟土木建筑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沪),南
通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沪),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沪),通州市建筑安
装工程总公司。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东海工程
建设总承包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沪),绍兴第一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浙江耀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沪),浙江省地质矿产工程公司,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浙江建
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第三建筑工程
公司,五阳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沪),浙江八达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沪),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沪)。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沪)(原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徽省工
业设备安装公司(沪),安徽岩土工程公司(沪),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江西省地质工程总公司(沪),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沪),南昌市第
一建筑工程公司(沪),南昌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沪),南昌铁路局工程总公司
(沪),江西省抚州建筑工程公司(沪)。
山东冠鲁股份有限公司(沪),山东省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集团)(沪),山
东天元建设集团总公司(沪),烟台二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沪),腾州雄狮建筑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沪)。
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沪),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沪)。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上海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沪),四川省第
五建筑工程公司(沪),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四川省第十三建筑工程公司上
海分公司,四川省第十五建筑工程公司(沪),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沪),四
川省乐山市建筑工程公司上海分公司,攀枝花市安装工程总公司上海分公司。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山西省地矿建设工程总公司(沪),山西四建集团有
限公司(沪)。
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沪),甘肃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沪),甘肃省第八建
筑工程公司(沪),甘肃省第六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沪)。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上海),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沪),中国建
筑第二工程局(沪),中国建筑二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沪),中国建筑二局安装公
司(沪),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沪),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沪),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沪),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深
圳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沪),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沪),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一
建筑工程公司(沪),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沪),中国建筑第四
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沪),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沪),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沪),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沪),中国建筑第
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上海分公司,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沪),中国对外建设总
公司(沪)。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第一工程处(沪),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铁道部
第五工程局建筑工程总公司,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沪),铁道部大桥工程局第四桥
梁工程处(沪),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沪),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中
铁建厂工程局(沪),中铁建简阳路桥有限公司。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工程指挥部,中铁第十五工程局(沪),中铁第十
八工程局第五工程处。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
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第三建设公司(沪),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胜宝旺寰球工程有
限公司。
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上海分公司,冶金工业部第一
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沪),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沪),中国路桥(集团)总
公司(沪),天津航道局,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沪),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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