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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市局《关于对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技术开发、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税浦政[2001]70号颁布时间:2001-08-08

     2001年8月8日 沪税浦政[2001]70号 税务一、二分局:   现将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技术 开发、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沪税流〈2001〉283号)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具体操作请按财政部、国税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文第 二条第(三)款第2点规定以及区局浦税政[2001]24号文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技术开发、 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2001年7月24日 沪税流[2001]283号 浦东新区税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技术开发(转让)取得收 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税浦政[2001]47号)收悉。经审核,具体技术项 目如下:   一、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受福建金山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开发“坎地 沙坦酯的开发”项自(项目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合同编号0131151500 0040,有效期2000年7月至2003年12月31日);   二、上海国际化建工程咨询公司向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尿素装置 16m3/h工艺冷凝液深度水解解吸装置工程”项目(项目金额 13.5万元人民 币,合同编号01311515000656,有效期2001年4月9日至200 3年4月9日)。   上述技术项目已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认定,根据沪财办[1999] 93号文件的规定,同意对上海科英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技术开发、转 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此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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