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知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今年四月份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流[2001]139号颁布时间:2001-05-15
2001年5月15日 沪税流[2001]139号
浦东新区税务局,市财税三分局:
日前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今年四月份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流函[2001]019号),内称:“2000年核发的卷烟计税价格已于
今年3月31日到期”。“在新的卷烟计税价格下发前,请继续执行2000年核定
的计税价格,2000年没有核定计税价格的,按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执行”。现转
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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