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黑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金税工程工人职责分工的通知

黑国税函[1999]053号颁布时间:1999-05-04

     1999年5月4日 黑国税函[1999]053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为了做好金税工程工作,现就国税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金税工程的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安排防伪税控系 统工作计划;负责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定购发放及发行;指导县(区)局开展电脑发 票的认证工作;管理防伪税控企业,解答企业有关业务问题。   二、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金税工程的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用防伪税 控计算机设备进行认定;负责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两卡)的安装、调试和维修;负责 税企双方防伪税控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