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0年度全市地税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0]164号颁布时间:2000-08-19
2000年8月19日 哈地税发[2000]164号
各分局、县(市)局、稽查局、发票所:
现将《2000年度全市地税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
此方案要求和往年考核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局将于2001年1
月31日前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
附件:1.2000年度哈市地税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2.2000年度领导者目标责任制考核登记表(略)
附件1:2000年度全市地税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2000年7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省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有案,切实
加强对分局、县(市)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考核,确保哈市地税系统各
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各分局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二、目标内容
(一)组织收入
(二)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三)队伍建设
(四)党风廉政建设
(五)税收征收管理
(六)税收法制工作和税政工作
(七)其它
(具体目标详见附件1)
2、年度考核
在各分局、县(市)局自检的基础上,市局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统一组织全
系统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1.对领导班子,主要考核组织收入,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党风
廉政建设、税收征收管理、税收法制工作和税政工作等方面,考核分为“优秀”、
“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2.对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终公务员考核主要对其履行分管工作目标和临时承
担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好”、“较好”、“较差”三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好”: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所承担的工作目标
全部达标或优秀。
“较好”:较好地履行所提负的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所承担 的主
要工作目标达标。
“较差”:工作懈怡,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特殊情况,所承担的主要工作目
标未能完成。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采取统一计划、统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