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黑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房屋开发企业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0]147号颁布时间:2000-08-04

     2000年8月4日 哈地税发[2000]147号 涉外分局、开发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征收管理工作,了解超税负返还政策结束后,外 商投资企业特别是房屋开发企业的经营及纳税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外商投资房 屋开发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区内外商投资房屋开发企业。 二、检查期限 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二000年六月三十日。如发现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 (一)营业税 1.是否按税法规定,以收到预收款项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时申报缴 纳营业税。 2.有无设虚假单位和个人往来隐瞒收入,偷逃营业税情况。 3.有无做假帐或将收入款八小金库,隐瞒收入,偷逃营业税情况。 4.有无以房换地、以地换房,应交而未交营业税情况。 5.有无计算错误,多交或少交营业税情况。 (二)城市房地产税 是否有执行政策不到位和计算错误等问题。 (三)印花税 是否有隐瞒购销合同等少缴印花税的问题。 (四)其他 有无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各担管分局自行安排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上报市局。市局将对分局检查 情况进行抽查。 五、上报时间 二000年八月三十日前,将检查结果及检查总结材料上报市局。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