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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增值税调查测算工作的通知

吉国税联字[1999]3号颁布时间:1999-03-05

     1999年3月5日 吉国税联字[1999]3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石油分局,省地税局直 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增值税调查测算工作的通 知》(国税明电[1999]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密切合作,共同时做好调查测算工作。首先 由当地主管地税局提出本局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的名单及基本 情况(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所在地址、1998年度营业额),当地 主管国税局、地税局共同选择符合调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联合召开企业会议,布置 开展调查工作。   二、企业必须按要求认真填报测算表,不得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税务部门要组 织专门人员辅导企业填报,保证测算数据真实准确。   三、企业上报的测算表经认真审核无误后,当地主管国税局、地税局要共同加盖 公章后,由当地主管国税局上报。   四、各市、州国税局将基层报来的企业测算表汇总后,连同企业上报的测算表一 式两份于4月5日前报给省国税局。   五、对调查提纲,各级国税机关按要求逐项调查上报,上报时间另行通知。企业 可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   六、测算表除按上述要求报送手工表外,各市、州国税局要另报一份电子报表。   (一)此次下发的两种电子报表是在Excel97下制作的建安企业增值税税 率测算表(文件名:Jacs.xls)和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测算表(文件名: Jtcs.xls)。   (二)两种电子报表接到后,首先做好备份工作,给每户调查企业务份一份电子 报表。最后做好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三)两种电子报表的各分栏数据录入后,各合计栏会自动生成汇总数据。如发 现自动生成汇总数据和手工汇总数据不相符时,请检查录入相应的各分栏数据或汇总 栏汇总公式的准确性。   (四)两种电子报表的上报文件名共8位字符组成,第1位建安企业为“A”, 交通运输业为“T”;第2位长春为“1’,吉林为“2”,辽源为“3”,四平为 “4”,通化为“5”,白山为“6”,白城为“7”,松原为“8”,延边为“9”、 石油分局为“a”3第3、4位为各地所辖的区(县)国税局代码;第5、6、 7、8位为各企业的顺序代码。例:长春市朝阳区x x建安企业、  x x交通 运输企业文件名分别为:A1010001.XLS、T1010001.XLS。   长春市国税局汇总文件名为:A1000000.XLS、T1000000. XLS。   吉林市国税局汇总文件名为:A2000000.XLS、T2000000. XLS。   其它地区以此类推。   (五)上报两种电子报表的同时,附带各调查企业文件名列表。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建筑安装、交能运输行业增值税调查测算工作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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