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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高部分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8]246号颁布时间:1998-08-19

     1998年8月19日 吉国税发[1998]246号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高部分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 税明电[1998]0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高部分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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