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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2]47号颁布时间:2002-04-20

       2002年4月20日 大国税发[2002]47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 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 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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