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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大国税发[2004]77号颁布时间:2004-03-30

       2004年3月30日 大国税发[2004]77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13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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