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连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2]69号颁布时间:2002-04-02

     2002年4月2日 大地税函[2002]69号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 更登记不征契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 记不征契税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