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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4]39号颁布时间:2004-04-14

     2004年4月14日 大地税函[2004]39号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 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 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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