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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税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辽财预[2007]93号颁布时间:2007-03-20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不含大连):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7]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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