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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6]22号颁布时间:2006-01-25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3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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