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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6]173号颁布时间:2006-11-28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6]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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