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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1]16号颁布时间:2001-02-08

     2001年2月8日 辽地税函[2001]1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1]6号)(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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