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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所[2000]309号颁布时间:2000-10-16

     2000年10月16日 辽地税所[2000]30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1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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