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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9]21号颁布时间:1999-01-29

     1999年1月29日 沈地税流[1999]21号 各分局,新民、字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辽地税流[1999]1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 通知(1999年1月13日 辽地税流[1999]1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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