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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国税计函[2002]14号颁布时间:2002-12-23

     2002年12月23日 内国税计函[2002]1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 知》(国税函[2002]9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 贯彻执行。   一、统报表编报时间:2003年各类税收会统月报表的编报时间为月后4日; 年报编报时间为年后12日。2003年1月份会统报表的上报时间暂定为2003 年2月20日。   二、请各地继续利用区局广域网进行报表数据传输,传输路径为;FTP:/CENTRE /计划财务处/计统/税收统计/会统报表。   三、2003年税收会统报表计算机表式及审核公式,待报表软件确定后由区局 统一下发。   四、各地要加强与金库对帐工作,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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