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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2002]25号颁布时间:2002-09-11

     2002年9月11日 内国税外字[2002]25号 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2]9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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