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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法[2001]18号颁布时间:2001-05-08

     2001年5月8日 晋财法[2001]18号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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