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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电力企业增值税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晋国税函[2004]42号颁布时间:2004-02-05

     2004年2月5日 晋国税函[2004]42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电力企业增值税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电力企业增值税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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