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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法[2000]18号颁布时间:2000-11-27

     2000年11月27日 晋财法[2000]18号 各地(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 (第三批)的通知》(财税[2000]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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