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4日 并地税计发[2002]16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预
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及山西省地方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
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后有关速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请
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的税款准确入库。
附件:
山西省地方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
分项改革后有关速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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