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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流字[2001]3号颁布时间:2001-01-17

     2001年1月17日 并地税流字[2001]3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税一发[2000]2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 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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