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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8)162号颁布时间:1998-12-24

     1998年12月24日 晋国税所发(1998)162号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1998]7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太原轨枕厂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 的弥补亏损限额内,要严格按照省国税局规定的亏损弥补审批权限履行补亏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擅自税前弥补扣除。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1998年11月27日 国税函(1998)705号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河南、四川、湖南、贵州、陕西、甘肃省 (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铁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合理解决铁路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改为就 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亏损弥补问题,经研究,现将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国铁路 通信信号总公司未弥补亏损的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所属亏损企业汇总纳税期间发生的亏损仍未弥补的部分, 由其所属株州桥梁厂等15家亏损企业就地纳税后,用1998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应 纳税所得额弥补,但连续弥补的期限不得超过4年(分摊数额见附表)。   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所属亏损企业汇总纳税期间发生的亏损仍未弥补的 部分,由其所属沈阳铁路信号工厂等8家亏损企业就地纳税后,用1998年度及以 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但连续弥补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分摊数额见附表)。 附件:1.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所属企业分摊未弥补亏损明细表。    2.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所属企业分摊未弥补亏损明细表 附件1: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所属企业分排未弥补亏损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累计亏损 补亏数额(万元) 地址 1 中国铁路物资沈阳公司 742 460 沈阳 2 中国铁路物资天津公司 884 548 天津 3 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 32 20 北京 4 中国铁路物资成都公司 361 224 成都 5 丰台桥梁厂 5,559 3,448 北京 6 株州桥梁厂 4188 2,597 湖南株洲 7 都匀桥梁厂 2,423 1,503 贵州都匀 8 成都桥梁厂 250 155 成都 9 太原轨枕厂 2,963 1,837 太原 10 平顶山轨枕厂 830 515 河南平顶山 11 哈尔滨木材防腐厂 24 15 哈尔滨 12 镇责木材防腐厂 973 603 吉林镇赉 13 北京木材防腐厂 563 349 北京 14 鞍山工务器材厂 1,008 625 辽宁鞍山 15 隆昌工务器材厂 212 131 四川隆昌 合计 21,012 13,030 附件2: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所属企业分摊未弥补亏损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累计亏损 补亏数额(万元) 地址 沈阳铁路信号工厂1,9871,192沈阳 天津铁路信号工厂1,9871,196天津 西安铁路信号工厂970582西安 天水铁路信号工厂2,8911,734甘肃天水 北京二七通信工厂668401北京 成都铁路通信设备厂736441成都 天水铁路电缆工厂874524甘肃天水 焦作铁路电缆工厂348209河南焦作 合计 10,452 6,26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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