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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7]39号颁布时间:2007-04-09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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