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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冀财税[2007]60号颁布时间:2007-07-04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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